【中小企業如何因應空污法:策略與建議】
資料來源: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O0020001
以下是根據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(空污法)內容和相關實務規範,為中小企業提供的具體落實對策與因應方案,幫助大家合法合規、降低風險、同時提升環境治理品質。
【中小企業如何因應空污法:策略與建議】
一、明確認識法規要求與適用範圍
- 空污法禁止在固定污染源做出如燃燒、加工等易排放粒狀污染物或惡臭的行為(第31條)
- 對於突發大量污染,企業負責人必須立刻應變並通知主管機關(第32條)
- 若規模屬於固定污染源,需依指示設置專責人員或單位(第33條)
二、建立內部管理制度與應變機制
- 許可證與設備登記:避免無證運作,因未取得相關許可而產生重罰,政府對第一、二類污染源已逐步鬆緩但仍需注意。
- 緊急應變流程:如有意外排放,必須立即處理並在1小時內報備主管機關,避免停產懲處
三、推動源頭管理與末端控制
- 實施清潔生產與管理制度,資源投入防制設備時務求投資效益,例如可考慮使用局部收集、洗滌塔等方式
- 若位於總量管制區,應主動參與削減排放計畫,如安裝排除設備或提升燃料品質
四、善用經濟誘因與政府協助資源
- 空污費採課徵排放量方式,每季可能調整差別費率,中小企業可透過減量策略降低費用支出
- 利用政府設立的污染防制融資方案與稅賦減免措施,協助資金運用於設備升級與污染改善
五、確保誠信申報與資料透明公開
- 應準確申報原物料使用量與污染物排放,避免因短漏報而被追繳空污防制費或處以罰鍰
- 若企業位於敏感區域或未設立適當設備,需評估是否適用第三類固定污染源條款,以爭取較輕度管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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